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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提出和平条件(拜登被联合国定为破坏人类和平罪是真的吗)

admin 发布:2024-07-18 10:50 8


拜登提出和平条件?相信这个问题是许多玩家想要了解的,那么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仔细说一说,感兴趣的您赶紧往下了解吧。

拜登被联合国定为破坏人类和平罪是真的吗?

是真的

根据据美国《新闻周刊》网站报道,因为在俄乌战争中拜登不仅没有阻止这场战争,反而恶意搞事,煽风点火,多次向乌克兰送钱送武器,强迫他国卷入战争

被联合国法院定为破坏人类和平罪

拜登表示准备与普京谈谈,未向乌施压与俄谈判,马克龙忙着与美抗争

这几天,法国总统马克龙访问美国成为世界焦点,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马克龙此行是“来者不善”,他去美国是为了与美国讨要说法,因为美国出台的“抗通膨法案”将严重影响欧洲各国的利益。而与此同时,乌克兰问题也是双方谈论的焦点。

12月1日,美国总统拜登表示,他准备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就结束乌克兰冲突进行对话,但强调普京尚未表现出意愿。

拜登在与来访的法国总统马克龙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说:“这场战争有一种结束方式:普京从乌克兰撤军,这是一种理性的方式,但他显然不会那样做,他正在为未能做到这一点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他正在对乌克兰平民造成令人难以置信的伤害。”

尽管如此,拜登表示,“虽然他‘没有立即计划’与俄罗斯总统交谈,但如果普京决定结束冲突,很乐意与普京坐下来看看他的想法。但目前看来,普京似乎没有什么想法”。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支持乌克兰人民。普京要打败乌克兰的想法是无法理解的”。

拜登补充说,他与普京的可能接触将在与其他北约国家协商的情况下进行。

普京此前表示,俄罗斯一直表示对乌克兰问题的谈判持开放态度,如果基辅成熟,那么将需要提供者的调解努力。

但目前看来,乌克兰并没有谈判的想法。

11月初,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提出了谈判的条件——乌克兰恢复领土完整,俄罗斯尊重联合国宪章,赔偿乌克兰所有损失,惩罚每一个战争罪犯,并保证不再发生这种情况。

与此同时,早些时候泽连斯基签署了一项关于不可能与普京举行谈判的法令。他还表示,普京在任期间,基辅不会与莫斯科进行对话。

俄总统发言人佩斯科夫强调,乌克兰不想谈判,“因此,俄罗斯联邦的目标将通过持续的特别军事行动来实现”。

11月29日,一位白宫高级官员告诉记者,美国并未向乌克兰施压要求其与俄罗斯进行谈判,并欢迎泽连斯基关于为“公正世界”做好准备的声明。

“美国一直非常非常清楚地表明,我们不会向乌克兰人施加任何压力,让他们参与谈判。我们非常欢迎泽连斯基总统就他对公平世界持开放态度的声明”。

这几天,马克龙对美进行访问,双方讨论了乌克兰战争、贸易和能源等问题。

关于乌克兰,马克龙表示,法国“永远不会敦促乌克兰人做出他们无法接受的妥协,因为他们非常勇敢,他们正是在捍卫自己的生命、国家和我们的原则。我们必须尊重乌克兰人来决定他们就其领土和未来进行谈判的时机和条件。”

在贸易方面,双方讨论了美国最近通过的“气候法”,其中包括对美国制造清洁能源技术的激励措施,这一直是欧洲和法国惊愕的焦点。

拜登承认在3600亿美元的通货膨胀减少法案中存在马克龙所说的“担忧”,但表示这是必须。拜登表示,他对这项法律不会向欧盟“道歉”,但发誓要与马克龙和其他欧洲领导人合作,以减轻他们的担忧。

马克龙表示,“美国和法国将重新同步,以明确我们的目标并继续合作,我们今天上午的讨论非常明确,我们将致力于技术要素,以确保不会对欧洲正在进行的项目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我们希望共同取得成功,而不是彼此对抗”。

双方在会后声明称,法国和美国“期待”双边工作组的工作,该工作组将审查《降低抗通货膨胀法》,以进一步加强美欧在清洁能源和能源领域的伙伴关系。通过互惠互利的方式应对气候变化。

延伸阅读:

专家:美或把泽连斯基换掉以打开解决俄乌冲突的出口

俄乌冲突目前陷入死循环。乌克兰不想谈判,俄主动撤军也不可能,这样的局势,让任何一方让步都十分困难。但问题总要解决,于是世界各路政客频频献上锦囊妙计。

近日,国际人道主义和政治研究所政治学家弗拉基米尔·布鲁特分析称,美国很可能会把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换掉,以打开解决俄乌冲突的出口。

他说,接任泽连斯基最可能的是乌克兰武装部队总司令瓦列里·扎卢日尼,当然,美国也有可能用一个类似于扎卢日内的人取代泽连斯基,这是美国计划的一部分。

布鲁特指出,华盛顿不喜欢泽连斯基,但泽连斯基固执己见,这个问题就会到来。泽连斯基也知道,未来自己或将被迫让出席位,不过,权力更迭的时机尚未到来。

早些时候,乌克兰前最高议会副手奥莱尼克也谈到了泽连斯基的继任者,也认为是乌克兰武装部队总司令扎卢日内。

美国想换掉泽连斯基是可能的,最近,泽连斯基的作为让美国十分不满,那就是泽连斯基想把美国和北约拖入冲突。

美国前中央情报局官员菲利普·吉拉尔迪近日称,在波兰被导弹袭击后,泽连斯基急于表态“是俄罗斯人所为”的动作,已经表明他在推动美国和北约与俄罗斯对战。

吉拉尔迪称,袭击波兰的火箭弹来自乌克兰,因为它的运动轨迹已被追踪。此外,这种导弹不在俄罗斯的武器库中。

这位前美国情报官员解释说,泽连斯基想向北约表明,在波兰发生的事情应该“激活”联盟宪章的第五条,根据该条款,在攻击北约成员时,其所有成员都必须反对“侵略者”,也就是说,对俄罗斯发动全面战争。而与俄罗斯直接交战,并不是美国及北约各国的真正意愿。

而对结束俄乌冲突,美国前司法部副部长布鲁斯·法恩近日在为美国《国会山报》撰文时称,“美国应该退出北约,这是解决俄乌冲突的途径之一”。他称,美国退出北约将使军事同盟的存在变得毫无意义,并能结束俄乌冲突。

曾在上世纪80年代罗纳德·里根政府任职的法恩认为,北约在苏联失去敌人后变得过时和毫无意义。然而,北约继续向东扩张,逼近俄罗斯边境,对其构成生存威胁。这就是俄对乌发动特别军事行动的原因。

他认为,如果没有美国,该联盟不会引起莫斯科的担忧。

他说,“美国国会可以通过立法让美国退出北约,从而结束俄乌冲突并赢得诺贝尔和平奖”。

去年年底,俄罗斯试图与美国和北约就安全保障问题进行谈判。2021年12月17日,俄罗斯外交部公布了条约草案。在其中,莫斯科要求西方提供法律保证,以防止北约进一步向东扩张、拒绝乌克兰加入北约,以及美国及北约在苏联国家建立军事基地。

2021年12月23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呼吁西方立即提供安全保障。普京称,西方国家在1990年代曾保证北约不会东移,但后来做的却相反,这是在“明目张胆地欺骗俄罗斯”。

2021年12月31日,俄美两国领导人通过电话同意就三个领域的安全保障继续对话。但美国及北约始终没有真正地回应俄罗斯的要求。

今年2月18日,俄罗斯表示,美国和北约国家没有心情充分感知俄罗斯的核心安全要求。于是,普京行动了。

拜登表示准备与普京谈谈,未向乌施压与俄谈判,马克龙忙着与美抗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详解

美国政治制度政治机构的称谓,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共和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美国的国家组织是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这两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当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因而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

中文名

美国政治制度

性质

联邦制国家

目的

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

特色

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快速

导航

三权分立

联邦制度

政党制度

公民权利

选举制度

简介

根据宪法: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的二院制议会;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法院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据1959年3月统计,美国联邦法和州立法共1,156,644条。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并以副总统辅之,下设几个行政部门。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人民自由的原则,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如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和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

三权分立

行政

美国政府是由12个部门及根据法律设立之60余独立机关组成。

美国总统

美国总统是国家的元首,政府最高行政首长,陆海空等各军种的最高司令官, 总统的任期是4年, 期间除了受到议会之弹劾, 不会因受反对势力而去职。 期满后可以连任一期。

美国国会

依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总统须年满35岁,居住美国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通常被解释为是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美国官职中唯正副总统两职具“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的任职要件。

●美国副总统

美国副总统是总统的第一继任人选,兼任美国参议院议长。

美国联邦

总统和副总统领导的行政分支设有15个部和多个专门机构,它们构成日常所说的“政府部门”。这些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提供各种政府服务。美国联邦行政部门,是美国联邦行政机关内最古老成立的主要团体。美国国务院、战争部、美国财政部均于1789年内各相差几星期内成立。每一位联邦政府行政部门首长,均是受政治任命的美国内阁部长;从1792年起,联邦法例规定内阁部长制定为美国总统继任顺序合要求的成员之一。

行政部门 现任行政首长 始于 总统继任顺序 备注 2010年预算(亿美元) 下辖职员数

美国国务院

John Forbes Kerry

约翰 克里

1789年

4

517

18,900

美国财政部

Geithner, Timothy

提摩西·盖特纳

1789年

5

133

115,897

美国国防部

Chuck Hagel

查克·哈格尔

1947年

6

原称国家军队建设部(1947年-1949年)

6637

3,000,000

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

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由美国国会通过各法例而成立的独立行政机构;直接向美国总统负责。 每建制法定权利(Organic law/statutory grant)受权某独立行政机构自立范围;及若有的,定立联邦监管条例(administrative law)的定义。 联邦监管条例与一般联邦法律有同等效力。 以下为一些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

中央情报局(CIA) - 职责于公开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海外情报;对海外进行宣传活动(propaganda);并为总统执行秘密行动。 中央情报局向美国国家情报总监(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汇报日常工作。

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CFTC,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 监管美国境内期货市场交易。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 与各州、本地政府缩减及控制全部环境污染;EPA规定及执行环境标准,评估污染的负影响力;管理清理有毒废料地区的基金。

联邦通讯管理委员会(FCC,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 职责于任何境内州际和美国对外通讯渠道的监管、发牌、价格管理等。

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Fed Board) - 美国的中央银行;管理及规范银行业、通过买入及售出美国国债来执行货币政策、维持坚挺的支付系统。

联邦贸易管理委员会(FTC,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 职责于执行联邦反垄断、及消费保护法例;调查非公平贸易事件。

美国总务署(GSA,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 向联邦政府供应日常物流服务。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 - 1957年创立,负责太空计划,进行长期的民用以及军用航空宇宙研究。

国家档案记录署(NARA,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 保存、管理美国历史文献遗产。

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 实施主要联邦劳工法例(国家劳工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兼受权预防或赔偿非公平营业,保障员工成为和行使组织工会内的权利。

国家科学基金(NSF,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 经金钱奖励方式,支持科学及工程的教育研究;鼓励大专院校与全球各地工业及政府科研合作。

人事管理处(OPM,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 联邦政府的人事机构;兼保持联邦政府公务员的政冶中立。

和平工作队(Peace Corp)- 1961年成立,派出训练的自愿人士至海外,未来两年协助发展中地区的基建。

小型企业总署(SBA,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1953年成立,协助美国小型及少数种族企业发展及生存。

社会保障总署(SSA,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 管理美国社会保障系统。

美国国际发展局(USAID, United State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 管理提供外国经济和人道援助的美国金钱。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 向美国政府部门及国会提供贸易范筹的专门知识;及起诉违犯知识产权违例者。

美国邮政(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 1971年起承担全国邮政服务的自治公营机构;经万国邮政联盟互通国际邮件。

美国邮政价格委员会(Postal Rate Commission)- 1971年成立,专门提倡邮政价格及2007年将获受更大监管权力。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 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ecurity Board)-1967年成立,专责陆、海、空及管线运输的安全及事故调查。

美国总统办事机构(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缩写为EOP),由美国总统的最亲近的工作人员和向总统负责的各级助理组成。

白宫办公厅

副总统办公室

行政管理和预算局

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

国家安全委员会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政策制定办公室

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

改善环境质量委员会

国家麻醉品控制政策办公室

白宫行政办公室

司法

美国的司法权力,赋予一个最高法院,以及国会可以随时制定及设立的次等法院。司法机关的职责是,对向国会的立法提出异议或要求予以解释的司法案件作出裁决,以及审理涉及触犯联邦法的刑事案。在涉及宪法的诉案中,联邦法院具有超越州法的上诉管辖权。联邦法院还负责审理涉及一个州以上的或关系到一个州以上公民的案件,以及涉外案件。

宪法为保障司法独立, 规定联邦法官可在行为良好期间任职, 实际上是直至他们死亡, 退休或辞职。 在职期间的法官犯法会像总统或其他联邦政府官员一样受到弹劾, 美国法官由总统任命, 并由参议院批准, 法官的薪水也是由国会核定, 年薪自地方法官的四万四千六百元至首席大法官的六万五千六百美元不等。

美国最高等法院, 也是宪法特别设立的唯一法院, 设立于首府华盛顿, 法官人数为九位, 一位首席大法官及八位副手,在每年数千宗入禀案件中最高法院通常只审理约一百五十宗, 大部份案件涉及法律的解释或者涉及国家立法的用意。 这种司法监察的权力, 并非宪法特别规定, 而是法院根据它对宪法的解释得出的理论。

美国最高法院

上诉法院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便利案件的处理及减轻最高法院的负担, 全国共划分为11个上诉区, 每区设有一个上诉法院,每一上诉法院有三至十五名法官, 顾名思义, 上诉法院复审地方法院的判决。

地方法院全国五十州划分有八十九个地方法院, 诉讼当事者能就近进行诉讼, 每一地方法院有一至二十七位法官, 这些法院所处理的大部份案件都是违犯联邦法律的行为。

特别法庭除了联邦法院的一般裁判权外, 另有为了特殊目的而设立的法庭, 例如申诉法庭对那些向美国提出的赔偿申诉作出判决。 关税法庭对涉及进口货物的税款或限额的民事诉讼享有独家的裁判权, 另外还有关税及专利权的上诉法庭, 以聆讯不服关税法庭及美国专利局判决的上诉申请。

立法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 联邦政府将所有立法权力赋予参议院及众议院组成的国会。

众议院

美利坚合众国众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美国各州在众议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为基准,但至少会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众议院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传统上为多数党之领导人。然而多数党领袖(leader of the majority)另由该多数党在院内的第二重要议员担任。据美国总统继位条例,众议院议长继任总统的顺序仅次于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是政坛上第三重要的领袖人物。

美国国会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参议院

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美国每一州于联邦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所以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无参议员资格;且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不得投票。

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容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章)。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元老院(Senate)之名。其议场坐落于首都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联邦制度

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完善。

州政府

殖民地独立之前,都是由英国君主管辖。在美国成立之后、宪法确立之前这段时间,各州实际上处在自治的状态。所以在当时“费城制宪会议”上,各州的代表一边决定成立一个强有力的联邦机构,一边又强调维护各州的权利。

总体上来讲,完全限定在某一州境内的事务应完全由该州政府决定如何处理,包括州内传媒、财产、工商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州刑法典、民众工作条件等。联邦政府要求州政府必须在形式上是共和制,州内法律绝对不允许违反联邦宪法或国家层次上制定的法律和条约。

州际和联邦行政上有很多重叠的地方。尤其是最近几年,联邦政府在健康、教育、福利、交通、房地产和城市发展等领域中也开始扩展自己的管辖范围。不过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在两级政府自愿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而非联邦将意志强加在地方州政府头上。

同国家机构一样,州层次上也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和司法,功能和管辖范畴都和国家层次上的对应机构大致相同。一个州的行政长官是“州长”(governor),由州内公民普选产生,通常是4年任期(有一些州是2年)。除内布拉斯加州仅有一个立法机构外,其他州全都分上下两院。上院叫参议院(Senate),下院叫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House of Delegates或General Assembly)。不过混乱的是,有的州把整个立法机构都称作General Assembly,上下两院都包括其中。大多数州内,参议员4年任期,下院议员是2年。

各州的“宪法”虽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和联邦宪法是一致的,包括民权宣言、组织政府的计划等。在商业、银行、公共设施和慈善机构经营等领域内,“州宪法”通常要比联邦宪法更加细致明确,不过规定最终权力属于人民,也会将一些特定的准则和原则定为建立政府的基础。

市政府

美国已经从原来的农业社会发展到一个高度城市化的国家,80%左右的公民居住在城镇或城郊中。所以市政府在美国行政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市政府比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更加直接贴近人民,管理一切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务,如警务、消防、卫生、医疗健康、教育、公共交通和房地产等等。

大城市的管理极为复杂。仅从人口上来讲,纽约市一个城市就要大于50个州中的41个州。经常有人说,除美国总统外,最艰难的行政职位就是纽约市市长。市镇政府的职能由州宪章规定,但在很多领域中,城市独立于州独自运作。然而在大部分大城市内,因为居民众多管理极其复杂,同州、联邦组织合作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市政府的类型全美各地都不同,不过都有一个中央政务委员会(公民投票选岀)、一位行政长官(带领下属部门的部长)管理城市事务。市政府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种:“市长—议会制”、“委员会制”和“议会—经理制”。很多城市的政府都是这几种制度混合而成的。

市长—议会制(Mayor-Council):是美国最古老的市政府体制,一直到20世纪初期,几乎所有的美国城市都是通过此方式管辖。结构和州、联邦政府相仿,市长由民众投票选出作为行政部门最高长官;负责立法的议会也是民众选出,代表市内不同的区划。市长指任市各部门的部长和其他官员,有的时候还需要议会通过。市长有权否决市法令,负责筹划市运营的预算。议会则负责制定市法令,规定税率,在不同部门分配资金。随城市逐渐扩大,议会的席位也随之添加。

委员会制(The Commission):立法和行政机关合并在一起,人数通常三个以上,由全市居民投票选出。每一位委员监督下属一或多个部门的经营管理情况。由一位委员担任主席职位,通常也叫做市长,不过其实际权力和其他委员没有区别。

议会—经理制(Council-Manager):因为民选岀的官员不一定有专业的能力来处理城市中复杂多样的问题,所以就雇用一位“经理”来解决这些事务。市经理必须拥有岀色的管理能力,能够行使大部分行政权力,包括执法、分配拨款等等。

此体制正为越来越多的美国城市选用。民众选举岀一个小型议会,负责制定法律;同时雇用一位行政长官(即市经理)来管理城市事务。经理负责筹划预算,监督大部分下属部门。一般来说没有任期限制,只要议会对其工作满意,就可以一直干下去。

郡政府

美国行政区划中的“郡”(county)是州的一个下属区划,经常(但不是绝对)涵盖两个以上的城镇和一些乡村。事实上,美国多数的郡拥有比“市”更高的层级,因此不适合完全用中国的“县”来相比。纽约市是个明显的例外,因地域太大,下属又划分了5个独立的郡。另一个相反的例外是弗吉尼亚州的阿灵顿郡(Arlington),它与华盛顿特区隔波托马克河(Potomac River)相望,郡内城市和郊区并存,仅由一个单一的郡政府管理,没有下属区划。这种情况称作“市郡联合政府”(consolidated city-county government),也出现在美国其它一些较大城市中,如加州的旧金山市与郡(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和夏威夷州的檀香山市与郡(City and County of Honolulu)等地。

美国大多数郡内,通常会选某个城镇作为郡政府所在地。小型的郡内,官委会(郡政委员组成)一般由此郡不分区选出,惟大一些的郡内,其官员分别代表不同的选区。委员会负责征收税务,借贷款项,规定郡公务员的工薪,监督选举,建筑道路桥梁,管理国家、州、郡的福利项目等等。而在新英格兰地区的几个州内,郡仅仅代表地域区划而已,并没有任何政府管理职能。

村镇政府

村镇政府仅负责修建道路,供给水源,执法消防,建立卫生设施,垃圾、污水处理,税收等当地事务,同时也要与州、郡政府合作,直接管理当地的教育体系。请注意在很多州内,“town”这个词并不是特指“镇”,仅仅是表达居住地的意思,非正式用语。另外在有一些州内,“town”就是“市镇”的意思。也就是说“town”这个词所涵盖的行政概念,各州是不尽相同的。

政府事务由一个选举岀的议会或委员会管理,具体名称各种各样。委员会可以设立主席职位,主席作为行政长官进行管理,或者也可以由民众选举出一个市长。地方公务员可以包括文职、司库、警察、消防、卫生和福利官员等。

其他地方政府

以上涉及的各层政府并没有涵盖美国行政的方方面面。美国人口调查局(商务部的下属)统计,全美有超过84955个地方政府单位。

美国成立初期,很多工作都是民众自己进行的。随着社会发展,很多任务也慢慢转移到政府肩上,美国人也越来越依赖于政府的职能。殖民地时期,即使在大城市内警察和消防员也很罕见,政府不负责安装路灯、清扫街道等工作。民众都是各自为政,自我保护财产安全。

到了现代,这些工作一般都是政府的某些部门来处理。即使是在很小的村镇,公安、消防、福利、卫生等事务也是由政府组织。因此造成美国国内各地的管辖权划分极不统一。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详解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美国耗资2.4万亿打了20年,为何突然撤出阿富汗?

阿富汗战争一直被认为是世界反恐战争的开端,也是美国针对发生在本土的911事件的回应。众所周知,在2001年9月11日,美国遭受了恐怖袭击,损失惨重。而后美国就以此为理由对阿富汗的基地组织以及塔利班组织出兵,从而阿富汗战争爆发。其实在此之前,英国和苏联也对阿富汗发动过战争,但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

因此,阿富汗一直被认为是大国的坟墓。然而美国偏不信邪,也对阿富汗发动了战争,结果就是打了20年,依旧没有取得根本性胜利,最后被迫签署撤兵协议。只不过美国的撤兵一直都很缓慢,直到今年突然开始加快撤兵的速度了,这是为何呢?明明已经坚守了20年,为什么美国最后选择了尽快脱离阿富汗呢?

实际上原因是比较真实的,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美军近几年在阿富汗的形式并不乐观,因为条件太过于艰苦。美军在阿富汗不仅需要面临着补给困难的情况,还要随时应对着可能随时爆发的恐怖袭击。所以美国在2016年的时候就签署了退兵协议,只不过在2016年宣布暂缓退兵计划,由此可见美军并不甘心就这样离去。

第二个原因就是军事开支太大,让美国已经吃不消了。尽管美国把阿富汗作为重要的战略要地,但是面对如此庞大的军费开支,美国最终还是选择放弃这处十分重要的战略要地。随着一超多强的世界格局被打破,美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所以很难支持如此庞大的军费开支。因此最后决定加速撤兵!

第三个原因就是阿富汗的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组织顽强抗争的意志,让美国意识到再打10年恐怕也没有办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国内疫情的影响,使得经济受损严重,所以只能从阿富汗撤兵来缓解国内的经济压力。综合三个比较现实的原因,美国加速了在阿富汗撤军的速度,预计明年就会全部撤退完毕。

从美国加速从阿富汗撤兵的举动中可以看出,美国的世界霸权梦几乎就要破灭,或许这将成为美国由强转弱的一个标志。20年的时间里,美国一直在消耗自己的实力,而其他国家纷纷发展起来,逐渐动摇了美国的霸权梦。这也是美国近几年非常活跃的一个原因,因为他想要阻止其他国家的崛起,从而继续自己的霸权梦。

在笔者看来,美国此举的确意味着阿富汗战争中美军失败了。看来,阿富汗的确是大国的坟墓,无论是前苏联还是美国,还是英国都在这吃了大亏。事实证明,想要变得无比强大,还是多从自身考虑为好,通过压制别的国家来使得自己发展,最终只会吃更大的亏。美国的阿富汗战场,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最后也期待地球早日变成一个地球村,世界各地再无战争,各国之间良性发展!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美国耗资2.4万亿打了20年,为何突然撤出阿富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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